农村土地在确权的过程中,会有三次公示的机会,在进行公示的期间,村民有权提出异议,变更土地确权内容。
如果村民错过了公示时间,按照规定:
1、如果是父母(兄弟)之间没有进行分户的,在确权登记证明时,可以写上自己的名字;
2、如果是已经分户了的,他人是没有权利将你的土地确权在他名下,因此,完全可以去到村集体申请变更,实在不行,去到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换证。
【法律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